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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建设新要求 奋力开启统计法治工作新征程

■巴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之前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分别从统计改革的必要性、处分处理的统一性、统计督察的常规性、统计监督的贯通性进行规定,统计法治防线不断筑牢。今年,中央又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将统计造假行为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处分范畴。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以下简称西藏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建设对推进统计现代化事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西藏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向好向前发展。

抓好宣传学习,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重大意义。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同时明确了我们的统计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从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统计工作的监督职能予以充实,规定了“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对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数据共享等制度予以完善,为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此次《统计法》修改,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衔接,对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予以强化,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制与问责制,进一步明确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红线,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提供了法治遵循。

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来不得半点虚假。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偏差,搞数据造假、虚假政绩,干扰统计工作的数据生产,通过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直接要求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填报虚假数据。西藏总队深刻认识到防治统计造假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净化统计生态环境、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肩负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使命担当。近年,西藏总队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与支持下,近几年来,西藏总队坚决查处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对问题与线索的明确指向人进行询问,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分,彰显出西藏总队坚守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与权威,敢于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亮剑”的态势。西藏总队以统计法治为利剑,直面问题、迎难而上,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责任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坚持专业规范,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水平。严守法律底线,坚守纪律规矩,自觉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以统计法为戒尺,检视本地区是否存在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鞭策统计数据失真失实的企业单位及时整改,以法治思维分析问题、抓好防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一是突出“关键少数”,抓好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和维护统计法权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学法计划,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根据新修改《统计法》,认真做好地方统计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工作,确保统计法确定的原则规则在法规制度层面得到全面落实。加强统计指标体系建设,优化制表结构,确保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貌。二是把握职责定位,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本领。统计工作担负着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职责使命,调查队系统点多、线长、面广,西藏总队建立统计工作全过程管控机制和源头数据质量抽查制度,依法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今年4月、8月、11月,分别对山南、拉萨、林芝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住户调查点现场检查,抽取企业30余家,做到主要调查专业“全覆盖”。针对当前一些市县调查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业务提醒谈话。6月,西藏总队联合自治区统计局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7月,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执法资格考试。10月,召开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市级调查队开展法治工作业务考核。西藏总队以推动制度落实和强化规范管理为重点,将落实巡察整改和审计整改等要求融入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以“纪律监督与执法监督”相联动、“业务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成事之要,关键在人。我们党对干部的一贯要求是德才兼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包括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等。做好统计法治工作,必须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体现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锤炼过硬工作能力,依法做好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存储等各环节工作,利用入户检查、数据审核、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核查,依法独立报送统计数据,自觉抵制各种非法干扰。

贯彻发展理念,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赋予统计改革创新发展更深内涵,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统计服务产生更大需求。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调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统计调查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当前,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撑。统计数据不仅要真实准确,反映社情民意,更要以统计调查数据加强正向引导,增强社会信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筑牢政治机关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服务人民的时代要求,始终坚持数据质量意识,落实落细防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断推进统计调查事业建设,不断完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锚定目标、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做好统计法治各项工作。

数据是统计的核心,真实是统计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对统计调查人来说,数据真实准确始终是正确政绩观的体现,是干事创业的价值源头。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敢为人先、敢于斗争的勇气,要以“钉钉子”的执着、“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心,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面对新问题新挑战,以坚定的职业操守和政治定力,孜孜不倦,砥砺奋进。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