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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3日

■本报记者 王杰学 本报通讯员 杨涛

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效能

山南检察机关聚焦方法创新,强化责任落实——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案件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如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输出合格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在实践中,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如何在理念破冰中谋定路径,评查出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在方法创新中强化责任落实,打造高质效案件管理服务,全方位助推案件质效提升,山南检察机关给出了自己的答卷。

以规范评查标准化推进源头监管

山南检察机关坚持以监督管理服务保障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为工作导向,从“人民至上”“人案齐管”“一体履职”等工作理念出发,用政治眼光来审视、用法治标准来衡量、用群众满意来评判案件,做到检察业务管理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敢于破题,针对案件质量评查效率不高、评查标准不统一、监督随意性大、监督难等问题,各级院党组均组建以检察长或常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山南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山南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闭环管理机制,明确评查内容、评查范围、评查方法和要求,建立全市案件评查资源库,从源头上制定符合山南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推动评查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拓展评查范围,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主导作用,推进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类评查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吸纳湖南、湖北、安徽三省检察机关援藏干部、各专业领域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等39人业务骨干为全市评查人才库管理,统一管理和调配。并根据案件性质要解决的问题,邀请合适的评查人逐案阅卷,仔细筛查,对案件的程序、实体、法律适用、裁判结论、文书制作、办案质效等全面评查。

通过案管部门认真履职,从办案细节抓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加强横向纵向协作配合,同下“一盘棋”,打好“组合拳”,连成“一条链”,绘就“一幅图”,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取得“查一案带一片”的良好效果。

以数字检察智能化开辟监督路径

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型,把握好“评”与“查”关系和尺度,将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推动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务保障部门的深度融合,破除数字化管理的壁垒,以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效能。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数字检察办公室,指定专人从事数字检察工作,制订《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全市数字检察工作实质化运行。组织市县两级检察院赴武汉、长沙、合肥等地学习考察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构建的思路、经验和做法,通过数字检察赋能监督,数字化大脑带来监督“智”变,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赋能

深挖数据潜能推进类案监督,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例,数据分析显示救助对象主要是隐藏在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难点,因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造成生活困难的受害人,质量评查员在评查中不仅发现个案问题,也高度重视类案处理的差异化问题,研发设计小切口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有未及时办理的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将符合司法救助线索的案件及时移送至控申部门,提升司法救助的精准度。

据统计,通过数据比对、经过大数据筛查后,司法救助模型碰撞出加查县办理的益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扎囊县办理的普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已成功救助2件2人,开辟出以数字检察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智能化监督路径,让数据流通“开口说话”,破“壁垒”、拆“烟囱”、连“孤岛”,从广度、深度、精度,不断推动检察监督办案提质增效。

以案件评查常态化提升办案效果

案件质量评查关键在“查”,重点在“评”,从实体、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办案效果、案件归档等多方面开展评查工作,对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法律文书瑕疵、案件质量隐患,抓好质量源头治理,以季度《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形式,督促检察官及时发现、改进执法办案环节存在问题,增强办案规范意识、责任意识。

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倾向性、争议性问题,由案管部门专门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检察官办案提供重要参考。同时,评查采取“评查+分析”的方式,通过交叉评查、研讨点评、统筹联评等形式以查促改,把握围绕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评查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办案质量效果是否到位,统一业务系统操作是否规范、及时、准确等问题,牵住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升办案质效“牛鼻子”,提升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

2022年以来,山南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强化跟踪督促,注重司法标准统一,力促评查效果最大化,结合检察重点工作、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确定选题,深入查找数据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协作配合,先后完成《边境检察专项调研分析》《山南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研究》等专题业务分析,开展常规评查8次、专项评查2次、重点评查8次,评查各类案件1198件,出具各类报告30余份。

以绩效考核规范化拓展整改成果

今年以来,山南检察机关以“个案优”促“全案优”,以“条线优”促“整体优”为立足点,强化对全市检察机关整体业务的管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扎实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化优质案件、不合格案件对考核的影响,根据错误等级、情形实行量化评分,对7件不合格及瑕疵案件点名点案点问题进行通报,由检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直接计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成绩。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明确参与评查案件数量可作为评查人员办案数参考统计,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内容,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业绩档案。完善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健全检察官权益保障和惩戒制度。

建设高素质评查队伍,瞄准培养一流复合型案件评查人才目标主动发力,运用好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跟班学习、远程咨询、自主钻研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评查人员培训,完善专业知识储备,熟悉各类案件办理流程、工作标准,熟悉检察各项业务,通过组建包含多年刑检工作经验的分管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业务人才等专业人才的评查员队伍,实现“善于评查”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