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央金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近年来,拉萨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站在人民立场,把“监管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五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件,现向社会公开曝光。
案例一:西藏某某学校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2024年5月16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西藏某某学校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5000元。
2024年4月15日,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中,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西藏某某学校开展现场检查,在该学校后厨操作间发现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承包拉萨某学校饮食楼餐饮企业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5月15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拉萨某学校饮食楼餐饮企业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5000元。
2024年4月17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中,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拉萨某学校餐饮楼开展现场检查时,在该学校后厨操作间发现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某商行经营侵权假冒知名白酒“国窖1573”案。2024年1月30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某商行经营侵权假冒知名白酒“国窖1573”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97000元。
2024年1月4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在知名白酒市场检查中发现,位于仙足岛某某商行经营侵权假冒知名白酒“国窖1573”,经鉴定属于侵权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扣押并制作现场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拉萨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大米案。2024年4月18日,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拉萨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5000元。
2024年4月1日,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拉萨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食堂操作间内发现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当雄县某美食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和食品生产未符合安全标准案。2024年5月7日,当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美食店使用过期食品和食品生产未符合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2024年4月18日,当雄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美食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在该店后厨操作间内发现过期食品和操作员未办理健康证等情况,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