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喀则电(记者 王杰学)为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近日,日喀则市政府与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合力服务保障日喀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搭建了全新载体,切实保障“府检联动”机制落地见效。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通过府检联动机制共同推动14项重点工作,包括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日喀则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保护生态安全;服务中心大局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减少行政争议和程序空转;加强重大案件协调配合;完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协调联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重大案件协调机制;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
据介绍,“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自职能优势,聚焦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方面,以府检联席会议、府检联动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保障,构建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相互促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