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旦增旺姆
2023年,我区法院系统共有3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王志钰便是其中之一。
王志钰,现任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西藏自治区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全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专家库成员、法官遴选阅卷专家库成员、昌都市法学会民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2004年,怀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和对雪域高原的向往,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22岁的王志钰进入昌都市卡若区法院工作,自此开启了他守护公平正义的不平凡之路。
刚到昌都,王志钰为了熟悉和适应环境,经常到处“转”,下乡是家常便饭。“记得有一次下乡去审理一起离婚纠纷,由于当事人住得比较偏远,我们乘坐的车子在驶离柏油路后,就开始紧贴一条车轮压出来的单行道前行。该公路一边靠山,一边就是深深的河谷,一路上十分凶险。到达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后,由于到当事人的家不通公路,车子上不去,还是村委会派摩托车沿着一条仅容得下摩托车车轮的小道将我们载到了当事人所在的那块坝子,一路上真是惊心动魄。”王志钰回忆说,好在每一次下乡,都能遇见热情淳朴的村民。当车子陷在泥里时、当下雨无处避雨时、当语言不通无法沟通时……都会有村民主动前来帮忙,甚至送来一杯热腾腾的酥油茶。“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故乡,我一定要在这片土地为大家多作贡献、多办实事。”王志钰默默在心中坚定信念。
就这样,王志钰在昌都一干就是20年。
20年里,王志钰逐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办案能手,审理了系列疑难复杂案件,调解了无数矛盾纠纷,为群众挽回了一笔又一笔经济损失……
王志钰说,在西藏做好法院工作,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在主审某一起民事案件时,王志钰发现该案如果处理不妥当,极有可能引起其他群众效仿,不仅会引发系列群体性诉讼,还会损害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经过认真研判,王志钰认为,该案通过判决结案,社会效果并不好,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才是最佳选择。随后,经过向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反复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案件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个案件就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判实践、推动审判工作的生动体现。”王志钰告诉记者,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是审判工作合法合规合理的重要前提。王志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恪守政治忠诚,在办案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始终确保每一起案件在审限内高效审结。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王志钰总是主动承担审判任务,自觉将公平正义落实到审判全过程,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审判工作是经验性很强的工作,我在工作中不论是主审还是参审,都习惯于独立阅卷并撰写阅卷笔录、拟定需要通过庭审解决的疑问。案件审结后,自己作一个小结,总结这个案件解决了什么样的法律问题、需要汲取的经验教训等等。”
“王庭长个人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策略。我们平时有什么不懂的工作要点,他都会很耐心地指导我们。”提到王志钰,同事们纷纷赞不绝口,“经他审理的案件,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做到吃透案件细节,准确找到案件重点,把每个案件都办得很漂亮。”
由于业绩突出,多年来王志钰的绩效考核均被评为第一等次,并多次荣获全区、全市优秀法官、先进个人、维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王志钰是一个凡事想在前、走在前、做在前的人。面对近年来逐年增多的破产、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王志钰积极主动学习区外审判先进经验,草拟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破产类流程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昌都市两级法院在破产等领域的审判能力和水平。“目前,我们对这类案件缺乏相应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要加强自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同时利用援藏途径加强审判业务交流。”
“除了业务能力,作为法官,最重要的是要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坚持廉洁公正司法,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王志钰介绍说,任何不公正的审判都会给司法公正造成危害。20年来,王志钰对自己的行为设立了“禁区”,自觉净化生活圈和朋友圈,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清廉、公正举动赢得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法官最重要的品格就是持心公正,就像法徽上的天平一样,以公平公正之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这是王志钰的座右铭,也是他20年来的坚守,更是他往后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