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扎囊电(记者 央金)“我作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坚守住自己的底线,没有抵抗住诱惑,我很羞愧,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多某深深忏悔道。
近日,随着法槌的落下,扎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多某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公开宣判。经法庭审理,人民法院全盘采纳检察机关定罪量刑意见,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一万元。
据悉,2012年至2023年期间,多某在担任山南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以售粮款不入账、虚假报支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461.7218万元;收受各种名义的行贿款199.8915万元;套取国家粮食补贴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15.47884万元。该案显示,多某作为国家粮食储备库“一把手”“守门人”,官小权大,权力过于集中,内部管理“一言堂”,严重违纪违法,涉及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资金、项目监管等重点环节,手段形式多样,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反映出当前粮食领域监管缺失缺位、贪污腐败等问题突出。
该案发生后,扎囊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最终以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私分国有资产罪将其提起公诉。在有效识别腐败手段、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确保案件查办、问题剖析、系统治理“三同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完善财务监督机制、企业决策机制、人事管理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
仓廪实,天下安。山南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作为国家粮食代储库,是储藏粮食最常用的设施,而粮食系统小官巨腐、任意用权,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危及粮食安全,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扎囊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向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建议发出后,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涉案单位建章立制,明晰责任,规范运营,并以点带面扩大检察建议辐射效应,推动粮食领域整改落地见效,端牢百姓饭碗、守住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