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讯(记者 彭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4月30日,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扫黑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以“扫黑除恶 共护安宁”为主题,在宗角禄康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文艺演出活动。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使我区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影响力不断提高。此次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现场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理解的形式,“面对面”“零距离”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此次活动由自治区扫黑办组织28家三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包括美团骑手和快递公司代表共80人参加。
图①:活动现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民间艺术团表演舞蹈《祖国是我永远的家》。
图②:市民群众在活动现场了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图③: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有奖知识问答。
本报记者 彭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