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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1日

防卫过当应兼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什么是“正当防卫”? 专业解读来了

电影《第二十条》 聚焦“正当防卫”引发热议

随着“春节档”落下帷幕,不少春节期间上映的电影已经被新上映的影片所替代,逐渐淡出银幕,但电影《第二十条》所讲述的话题仍然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影片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讲述了法条背后的公理人情。那么,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关键是什么?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在哪?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尺度?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何锐刚。

记者 娄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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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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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首部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法治题材影片,电影《第二十条》以真实司法案例为基础,以小人物视角为切口,让观众感受到法条背后的公理人情。影片中,韩雨辰制止校园霸凌,却被诬陷故意打人;公交车司机张贵生看到女乘客被陌生男子骚扰出手相助,激愤下将男子砸伤,却被判为故意伤害;王永强一家深受村霸刘文经的欺负,悲愤之下将刘文经捅伤。三起案件的艺术化表现,将“正当防卫”这一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真实可感,反映出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渴望。

电影《第二十条》片名取自《刑法》第二十条。记者了解到,1979年《刑法》首次出现正当防卫的规定;1997年《刑法》第二十条又对相关内容作出重大调整;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包括目的、时间、对象和限度条件等,再次重申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能够引领社会公众养成保护弱势群体的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和谐安宁。”何锐刚说。

电影《第二十条》以张贵生见义勇为被刑事处罚案为例,讲述了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在车上看到一名女生被猥亵时,挺身而出将猥亵女生的男子打成重伤,被司法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看到这里,许多观众都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产生疑惑。对此,何锐刚表示,近年来,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日渐升温,根据《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二者缺一不可。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中,对于准确认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了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需要强调的是,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罪名,不能说防卫过当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罪。通常情况下,对防卫过当的,一般认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何锐刚说。

此外,《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无限防卫进行了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即使造成重伤、死亡的后果,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何锐刚表示,无限防卫权不是绝对的无限,而是相对的无限。如果不是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比如对正在盗窃的犯罪行为人,就不能实施无限防卫。

正当防卫应当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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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法侵害要保持理智克制

电影《第二十条》中,王永强一家长期受到村霸刘文经的欺凌和羞辱,为了保护家人,王永强在刘文经准备取刀行凶之际,用剪刀进行自卫,造成刘文经死亡。在这条故事线中,王永强的自卫行为,经过系列调查取证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既然正当防卫的宗旨在于保障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那么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是什么呢?

何锐刚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目的、时间、对象及限度。其中,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时间,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正当防卫的限度,即防范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简单来说,正当防卫从时态上来看,一定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如果对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都不属于正当防卫。另外,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也就是事实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也不属于正当防卫。”何锐刚说。

电影《第二十条》聚焦“正当防卫”议题,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正当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可以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勇敢反抗,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当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把握必要的限度呢?何锐刚表示,首先,不能用语言或者行为挑拨对方侵害自己或他人;其次,对于轻微的不法侵害,被侵害人不能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加以制止。此外,不法侵害结束以后,应及时停止防卫行为,报警处理,千万不要因泄愤、冲动而报复不法侵害人,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法,绝不向不法让步!”“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电影中的台词振聋发聩、掷地有声,让公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理念的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何锐刚表示,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人民法院将更好地满足和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