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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

车牌数字“6”变“8”,男子变造号牌被罚

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也是交警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依据。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爱耍小聪明,为了躲避交警处罚,喜欢在车辆号牌上下功夫,常常利用自己的“虚假身份”,在马路上肆无忌惮地行驶,自认为天衣无缝,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最终还是如期而至。

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一名车主申诉称,自己收到了一条在京藏高速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通知,被电子警察拍下来的车辆照片上号牌是自己的号牌,车辆不是自己的车,驾驶人也不是自己。执法民警接到申诉后,立即对违法证据图片和视频进行详细甄别和比对,发现违法车辆的号牌有故意粘贴数字更改号码的痕迹。经过一一筛查分析,确认了该车辆是将原本的“6”改为了“8”,随即民警将违法车辆驾驶人洛某传唤至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理。

到队后,洛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使用磁铁,修改了其中一个号码,于是民警对其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了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而“假牌”“套牌”车的出现,让广大司机朋友深恶痛绝。心存侥幸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唯有文明守法,才是回家的最快捷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拉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希望广大驾驶人严于律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