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的治藏稳藏兴藏大局中谋划推进,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忠诚依法能动高质效履职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14708件,同比增长6%。依法主动办案8030件,占54.6%,主动办案量首次超过被动受理案件量。
记者 次吉 娄梦琳 谭瑞华
依法主动办案8030件,占54.6%,主动办案量首次超过被动受理案件量。
全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13人,同比上升40.4%,不批准逮捕658人,同比上升40%;提起公诉2843人,同比上升8.2%,作出不起诉决定1074人,同比上升15.9%。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7人,办理相关领域行政检察案件50件、公益诉讼案件994件。
报告指出,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自觉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以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贡献检察力量。2023年,全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13人,同比上升40.4%,不批准逮捕658人,同比上升40%;提起公诉2843人,同比上升8.2%,作出不起诉决定1074人,同比上升15.9%。同时,为着力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动邀请327家民营企业走进三级检察院,深入座谈、问计问需,提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举措。起诉经济类犯罪202件325人,检察环节挽损2267.9万元。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办理全区首例洗钱案,邝某等3人获刑。起诉企业内部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29人,挽损468.1万元。与各级工商联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治理,办理案件8件17人,对合规整改合格的涉案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监督+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出拳,才会真正让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我区检察机关深化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出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案指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7人,办理相关领域行政检察案件50件、公益诉讼案件994件。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活动,督促主管机关治理河道1738.9公里、水源地66处、封堵排污口3个,恢复草原、湿地等2.2万余亩,清理固体废弃物5500余吨,拆除垃圾填埋场2个。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长期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始终牢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2件,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药品6.8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全。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猖獗,检察机关坚决打击,起诉相关犯罪467人,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333件,追回欠薪2664.4万元。司法救助298人653.2万元。
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全区检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117人,同比上升77.3%。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起诉63人,同比上升16.7%;对情节轻微的附条件不起诉60人,同比上升87.5%。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市分院全部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办理旅馆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公益诉讼案件137件。
夏克勤表示,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始终坚持“严”的一手,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做好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把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特色产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助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自治区条例,筑牢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司法屏障。强化固边兴边强边司法保障,加强军地协作和对外合作,为边境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