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职责,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各地(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91-6630516 6630635(传真)
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日
为加强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职责,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各地(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91-6630516 6630635(传真)
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