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3月28日讯(记者 唐启胜)28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拉萨开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科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坚参、王峻、张延清、许成仓、江白、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要精神。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认为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那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审查结果的报告,认为上述规则、条例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情况及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边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次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