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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7日

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消费活力

—我区各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图①:我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介绍消费维权渠道和方式,详细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发放宣传资料。 本报记者 白玛泽旺 摄

图②:山南市琼结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消防官兵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本报记者 旦增兰泽 摄

图③:3月15日,林芝市多部门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这是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本报记者 谢筱纯 王珊 摄

本报记者

“ 阿佳,人工虫草与野生虫草的区别有这么几项:真的虫草颈部有横条纹,腹部四对足……”15日,在我区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自治区药监局检验院工作人员旺久向市民刘女士仔细介绍道。

此次集中宣传展示活动在拉萨市宇拓路举行,自治区、拉萨市60多家单位、有关企业参加。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解答群众咨询,提供现场检测服务,帮助群众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同时倡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共促消费公平。

据悉, 1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还联合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各地市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拉萨、日喀则等地还发放消费券,多举措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山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乃东区市场监管局举行“3·15”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47家单位、226名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等多种形式,向过往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技巧。同时,为增加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还发放了80多种、共计8760余件宣传物品。

阿里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许,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典型案例向消费者讲解虚假宣传、售卖“三无产品”、诱导消费等惯用伎俩,帮助广大群众了解不良商家主要违规经营手法和应对方法。此外,现场集中销毁近期没收的违法商品。

昌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9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9件,咨询359件;食品检测39个批次,均合格;现场计量检定396台衡器;爱心义诊69位;助力本地企业提供展销位10个,帮助经营主体年报690余家,还为10户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店进行了授牌。

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12315流动消费维权站点,通过播放警示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消费维权问题。活动共发放宣传用品3000余份、宣传手册4000余份,覆盖群众500余人次,现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40余种,价值7.8万余元。同时,开展执法专项抽查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50余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现已整改完成。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二级主任科员英久旺姆说:“通过系列宣传活动,我们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倡消费者健康消费、理性消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梅英 永青 达珍 洛桑旦增 巴桑旺姆 贡秋曲措 潘多 见习记者 卓玛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