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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校园消防安全提示

一、教室

1.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教室;

2.上课期间教室门严禁上锁;

3.无人教室的电器要保持关闭状态;

4.爱护学校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5.严禁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6.发现教室中设备出现异常,及时向老师报告。

二、宿舍

1.在宿舍不得使用明火、不抽烟、不焚烧杂物;

2.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离开宿舍时要关闭用电设备,并切断所有电源;

4.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在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防护网,严禁占堵疏散通道,就寝期间严禁封闭安全出口;

6.宿管员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

三、实验室

1.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实验设备和药剂;

2.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火源安全情况;

3.严禁氧化剂和还原剂混放混存;

4.严禁超量存放酒精、金属钠等易燃物品;

5.实验室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

四、食堂、厨房

1.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

2.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3.厨房要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4.保持公共用餐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5.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五、礼堂、图书馆、体育馆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锁闭安全出口;

2.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人离开时要关闭电源;

3.禁止吸烟、使用电取暖器,严禁在室内燃放烟火,闭馆后要清理现场隐患;

4.保持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电动自行车管理

1.规范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2.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3.严禁私接线路进行充电;

4.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取回室内充电。

七、校外培训机构

1.严禁人员住宿、厨房与培训场所合用;

2.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

4.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5.建筑外窗严禁设置金属栅栏、防护网,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6.加强教职工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