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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

西藏紧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开列负面清单规范履职用权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自治区各区直单位、区管国有企业涉及工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的单位(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在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违规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共制定负面清单109份。

“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情况来看,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量多、利益关联度高、权力寻租空间大,成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区域。”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多名区管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为加强以案促改,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关于综合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等违规行为负面清单》,提醒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取得较好效果。

在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督促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单位(部门)建立负面清单等制度的通知》,督促106家区直单位及区管国有企业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围绕本单位(部门)工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全面分析研判违规决策等多发易发类问题,制定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划出红线。

自治区财政厅针对项目审批建设以及资金拨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负面清单,涉及“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直接安排或签批项目建设有关事宜”“安排特定关系人通过各种手段违规承揽项目或充当‘掮客’从中收取点子费,谋取利益”等13项内容。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派出)机构,区管国有企业、区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梳理综合监督单位(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环节违规用权等问题,建立备案报告登记制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收到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向有关人员以指定、打招呼、批条子、暗示、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行为的报告,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我们计划将清单和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点,会同各监督检查室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负面清单和登记备案报告制度执行到位,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降低项目建设、资金审批中的廉政风险,适时推进各地(市)县的推广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转载自《中央纪检监察报》2月24日第1版 中央纪检监察报记者 吕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