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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推动检警协作—

以监督促协作 以协作提质效

        本报记者 王杰学 本报通讯员 顾菲菲

“犯罪嫌疑人在完成信用卡诈骗后,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变卖转现的行为很可能涉嫌洗钱犯罪,建议全面侦查取证……”会议室内,检察官引导公安民警规范取证;联席会上,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商讨案情,对侦查方向提出建议;培训会上,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同堂培训,共同提升业务能力……检警协作、监督制约、简案快办、同研同训这样的场景,在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已成常态。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构建高效规范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出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以“一室多职能”充分释放“1+1>2”的检察效能,持续推动办案监督质效有力提升。

“简案快办+类案指导”保证检察监督质效化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指引,只有检警合力才能共同推进刑事办案提档升级。”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席淑姣说。

如何将提升办案质效和繁简分流工作嵌入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的日常监督中?为探索检警协作规范化、高效化、制度化的新模式,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与乃东区公安局、法院联合会签《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办法(试行)》,借助侦协办检察官参与预审的工作模式,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引入快车道,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使案件质效得到双提升。检察官对案件提前“坐诊”,繁简分流,对轻微刑事案件迅速办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办案效率。

2021年以来,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借助侦协办参与预审,以简案快办等方式办理速裁案件150件,占全年起诉案件总量的36%,办案周期较以往有了大幅缩短。

以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促使侦查质量得以保障,办案效果得以提升。2021年至今,提前介入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9%,刑事案件退查件数同比下降66%,检察监督的质效化已彰显。自侦协办成立以来,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开展类案指导和个案研讨共33件次,针对刑行衔接、引导取证、定罪分析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从实体、程序、理念全面保障了侦查工作的重心和方向。

“同堂培训+检警座谈”促进检察监督专业化

“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检警协作新模式,让侦查和检察得到同频共振。”山南市乃东区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王生说道。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加强检警素质培训,并通过侦协办搭建检警业务共同提升的新平台,拓宽检警会商和沟通渠道,检警协作进入常态化、日常化。通过专题学习、同堂培训、检察沙龙,就“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执法司法新理念凝聚了更多共识,检警共训的大课堂效果明显。

2021年以来,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检警同堂培训、检警交流座谈、检警联席会议等活动16余次,针对辖区高发频发的刑事案件侦办重点、法律法规解读、普法宣传方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多方面深入交流,对公安机关在日常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刑行衔接、引导取证、定罪分析等方面提出意见。

“全面监督+精准发力”助推检察监督精细化

检警协作,不仅实现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工作方式,而且也形成了高效、精准的检察监督模式。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工作中形成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会商案情,严格把牢证据关,为侦查活动明确方向。侦协办设立三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参与提前介入案件20件,立案监督5件、撤案监督1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5人,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引导强化证据意识、转变执法理念。

近年来,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借力侦协办将监督触角主动向内延伸,以排查线索、个案讨论等方式,为案件的办理保驾护航。三年来,检警共同研讨多起刑事案件,并在个案中拓宽监督视角,有效规范执法司法。2023年,检察官在侦协办开展行政案件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针对边某招摇撞骗案仅以行政处罚结案处理,在检察官追查下,发现边某曾于2017年因同种类型犯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仍然故技重施构成累犯,检察官及时召集公安机关参与个案研讨,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全面引导取证,最终该案被告人以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实现法律监督的精细化和实效化,展现了乃东区检警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效果。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让法律监督更有力度,让司法办案更有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