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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

规划引领 系统治理 产业布局

西藏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本报记者 王菲 卓玛七林

2023年,我区新增日喀则、那曲市,丁青、嘉黎县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七市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率提前实现100%目标,西藏成为全国唯一市级全域创建达标的省份。

近年来,我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精细统筹、精准发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

“拉萨的蓝天白云印证了这里良好的生态环境,我们从机场到市区的路上,沿途看到了斑头雁和其他鸟类在村舍周围活动,好和谐的画面。”福建游客刘女士说道。

在西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随处可见。游客的点赞、市民的幸福感,是近年来我区保持定力、真抓实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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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瞄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这一目标,以《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引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出台5年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一个以“条例为保障、规划为蓝本、意见为指导、方案为路径”的高地创建“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突出“科学、精准、依法”三大方针。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推进防风固沙绿化、扬尘污染防治、散乱污排查整治等治理;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每日预报预警机制;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农业农村污染和“白色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动西藏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不断加快美丽西藏建设步伐。

——立足生态和资源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清洁能源、净土健康、天然饮用水等特色优势产业;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接续基地;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特色旅游文化全域发展;强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力实施垃圾分类,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不仅如此,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近年来,我区先后制定、修订系列地方性法规,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为美丽西藏保驾护航。

站在新起点,我区将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西藏建设落实落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