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1月24日讯(记者 唐启胜)24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拉萨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科、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张延清、江白、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认为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山南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审查结果的报告,认为条例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24日上午进行分组审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郎福宽,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市(地)、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