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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3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8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洛桑江村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审议法规案13件、通过5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20件,检查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各项报告30个,开展各类调研35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7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西藏人大讲堂”等形式,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六个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科学方法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党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召开推进调度会20次,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和研讨42次,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25次。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和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梳理、推动整改查摆的问题。建立健全常委会副主任与政府副主席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人大行使权力与政府履行职责有机衔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订65项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三是牢牢把握工作主线。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人大工作的主线,融入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筹备自治区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承办法治分论坛,深入总结、广泛宣传我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成功实践。

(下转第四版)(紧接第一版)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作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三个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取得新成效。

四是深入开展涉藏斗争。深刻把握“五期叠加”新的阶段性特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委会领导在重要时段深入各地(市)、各联系点和重点寺庙,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组织西藏人大代表团访问尼泊尔、韩国、蒙古国,接待智利、韩国议会来访代表团,与相关国议员、政要、华人华侨、友华机构等举行会谈21场,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介新时代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讲好西藏故事。

五是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作出错那县、米林县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进一步规范人大选举任免程序,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次,组织35名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二、坚持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守正创新推动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在完善法规体系上谋篇布局。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不断推进西藏地方性法规体系健全完善,科学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召开全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暨地方立法工作现场交流会,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地方立法成果和经验,研究制定西藏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在推进重点工作上用心用力。聚焦“稳定”,制定人民调解条例,起草审议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聚焦“发展”,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订工会法实施办法。聚焦“生态”,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及时作出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审议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订自治区登山条例。批准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4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首次开展流域共同立法,取得重要成果。聚焦“强边”,开展固边兴边富民方面立法调研,稳慎推进边境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法治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在维护法治统一上见行见效。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等活动,持续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建立备案审查案例制度,建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投入使用,年内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30件,对31件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开展全区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加强法规审查和立法工作指导。

(四)在创新立法实践上积极探索。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会工作、安全生产等方面立法。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制定立法听证规则、立法顾问工作规则,增设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4个。全年收集立法意见1027条、采纳925条,对自治区128件现行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焦中心任务和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灵活采用监督形式,落实监督内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执法检查报告7个、专题调研报告6个、跟踪检查报告2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出审议意见158条,转交办理111条,推动解决64条。

(一)聚焦高效能治理,助力长治久安。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执法检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宗教事务“一条例一办法”等专题调研,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等报告,推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助力提质增效。听取审议2023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全区金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报告,深入重点领域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调研。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区乡村产业振兴情况。

(三)聚焦高品质生活,助力民生保障。围绕实施教育优先、就业优先战略,常委会5位领导带队深入7地(市)和相关省市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扩大西藏班(校)办学规模和就业援藏。专题调研法检两院贯彻执行教科文卫领域法律法规等情况,听取审议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传染病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报告,助力人民健康防护网建设。

(四)聚焦高水平保护,助力生态良好。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等方面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全区冰川资源保护情况,开展湿地保护法和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法检两院关于司法履职保护西藏生态的情况报告。开展以“让绿色成为川藏铁路亮丽底色”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

四、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抓手,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保证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各族人民群众的桥梁,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一)提升代表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征求意见等170人次。规范代表参加活动程序,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23人次。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探索代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

(二)扎实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着力把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摆在首位,组织500名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履职基础业务知识培训。与自治区党委党校联合开办人大干部培训班。编印《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手册》7万余册,供代表学习使用。加强对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编辑代表风采录,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担当作为。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交办协调机制,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257件,办结率明显提升。

(四)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召开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提升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深化“双联系”制度,通过座谈、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直接联系代表136名652人次。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120人次,常委会主要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4次80人次。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等作用,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延伸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触角。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着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制定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修改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调研报告42篇,提出意见建议161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教训,以纪国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不断强化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人大新闻宣传、理论研究。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与效能。

各位代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刚性和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还有待持续加强。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年的主要任务安排

各位代表!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守正创新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力量。

一、紧紧围绕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提升凝心铸魂新境界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基本功,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作为人大工作重中之重,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自治区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磅礴力量。

二、紧紧围绕聚焦“四件大事”,持续展现聚力“四个创建”新作为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全局性、实效性、协同性、前瞻性、传承性、规范性、斗争性。聚焦聚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四个“必然要求”重大意义,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国家安全法实施办法。继续做好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制定工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作出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决定,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和各行各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五观”和“三个离不开”思想,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树牢“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加强人大民族工作,大力推动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和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使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五个有利于”这一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标准,深化和拓展“三个意识”教育,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在西藏落实落细。聚焦聚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工作并开展人大监督。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监督。开展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专题调研。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聚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以贯彻落实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牵引,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办法、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修订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推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地方性法规建设。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2024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开展矿山生态、安全生产及效益共享等综合调研。聚焦聚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制定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促进条例。开展兴边安边固边和边民增收以及陆地国界法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继续审议边境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三、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建设,持续体现全面依法治藏新担当

坚定站在法治建设和法治斗争第一线,全力推进法治西藏建设。坚持科学立法,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并实施好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修订自治区立法条例,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宣并举,制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决定。总结雅鲁藏布江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经验并召开座谈会,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采集“直通车”作用。推动严格执法,持续在推进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上下功夫,围绕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助力公正司法,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人大代表履职同司法工作的联系。开展普法和法律实施的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定关于加强普法和法律实施的决议。推进全民普法,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加大参与和推动普法工作力度,监督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八五”普法决议的实施,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

四、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注入代表工作新动力

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人大代表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加强专题培训和履职经验交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丰富拓展联系代表的内容和方式,健全代表反映处理人民群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与有关部门沟通的制度机制,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指导基层人大提升人大代表“家站”管理能力和应用水平。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推动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介的深度融合。

五、紧紧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强化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新成效

深刻领会和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人大党的建设质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自觉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建立完善重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和西藏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探索建立智慧人大综合应用平台。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各省区市人大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持续改进作风,大兴调查研究,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新时代新征程,全区各族人民豪情满怀、信心百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