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1月13日讯(记者 王雨霏)日前,西藏自治区药监局联合区人社厅、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和《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国首个民族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据了解,该制度的施行,对推进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藏医药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区药监局将会同区人社厅加快推进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工作,着力提高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水平,不断壮大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促进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输送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