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当雄电(记者 曾范国)在春节和藏历新年来临之际,为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劳有所获,过上安“薪”年,当雄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辖区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现线索后,当雄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初步了解,西藏某有限公司拖欠巴某等农民工工资413万余元,随即承办检察官向其介绍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巴某立即向检察机关申请提供法律帮助。
案件受理后,因申请人巴某身处外地取证困难等原因,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主动与该项目的建设方联系,积极调查核实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通过制作调查笔录、调取合同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经过大量的走访、协调、梳理、核实证据,检察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主动跟踪监督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帮助巴某等农民工追回工资173.47余万元,剩余部分建设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由此解决了巴某等人的忧“薪”事。
下一步,当雄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大能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的力度,帮助农民工,妇女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跟踪回访,确保工作质效。坚持将“支持”贯穿到整个诉讼过程,持续跟进监督,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却又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支持起诉是民事检察主动融入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民生方面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