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浪卡子电(记者 武沛涛)近日,一条网上便可办理机动车号牌的线索引起了浪卡子县公安局民警的注意,该局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落地核查。最终,多某、吉某对其通过网络购买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多某、吉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