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措美电(记者 武沛涛)近期,有群众向措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映,在措美县境内国道560线386公里处,有车辆占道行驶,险些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接到举报后,相关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核查确认,驾驶员索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占道行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其行为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大队对索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占道行驶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行为,不仅不顾及自身生命安全,还阻碍到他人正常通行。无论是在弯道还是普通道路上,驾驶人都应将道路中心线视作一面无形的墙,各行其道,拒绝占道行驶,确保安全出行。